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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梯維修保養制度
電梯維修保養制度
1、進行電梯維修保養必須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,每個維修保養人員必須使用個人勞動安全防護用品,進入現場必須兩個人以上。維修保養人員必須熟悉該臺電梯的機械結構和電氣原理。
2、在電梯房內進行檢修和清潔工作時,應首先切斷電梯總電源,并挫上“有人工作,請勿合閘”的警示牌。如必須帶電操作或檢修設備時,操作者應穿好絕緣防護用品和使用絕緣工具,同時應有人在旁邊監護。在清理控制柜等電氣設備時,不得用金屬工具去清理,應用絕緣工具進行操作,登高作業應系好安全帶,其掛鉤處應安全可靠,人員站立處應安全穩固。
3、在轎頂檢修或進行保養時,應用正確的方法進入轎頂。用三角鑰匙打開廳門時應小心,看清轎廂位置,開亮轎頂照明燈,斷開轎頂安全開關和轎頂檢修開關后才能進入轎頂。當要退出轎頂時,維修人員應先退出轎頂,然后合上安全開關和檢修開關。在關上廳門后,應檢查確認門廳鎖是否已經可靠合上。
4、在轎頂檢修操作電梯運行時,嚴禁開快車,運行前檢修人員應密切配合。互相呼應后方可啟動電梯。運行中人員和工具均不得超出轎廂外沿,以防發生危險。停車后,立即斷開安全開關或急停按紐,以保證安全。在觀光梯轎頂工作時,更應精神集中所使用工具必須輕拿輕放,防止掉落外場傷人。
5、進入底坑工作前,打開廳門后,應先開亮底坑照明燈,斷開底坑安全開關。用梯子進入底坑,不準攀附轎廂隨行電纜進入底坑。若發現底坑有積水,應及時排清待干燥后,再開始底坑維修工作。
6、在施工中嚴禁站在電梯轎門地坎與廳門地坎之間,并且嚴禁站在分隔井道用的工字鋼或槽鋼與轎頂之間,進行操作或檢修,以防電梯失控發生危險。
7、在維修保養檢查時,必須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照明。使用的電工工具和移動式電動工具,必須絕緣良好,絕緣電阻必須大于2兆歐。移動式電動工具必須有良好接地,引線外皮不能破損,長度不超過5米。
8、在未切斷有關電源前,不得更換一切電器元件和插拔電子線路板。更換的電路元件必須與原器件的規格相同。
9、檢修需要斷、送電時,應通知到每一個參加檢修的人員,待有回答后,全部撤離至安全處后,方可實施。
10、檢修時無關人員不準擅自進入現場,檢修人員離開控制柜時必須隨時鎖住控制柜。施工過程中轎廂必須切斷電源,關上廳門和轎門,并且掛上“禁止使用”的警示牌,以防他人開用電梯。
11、嚴禁井道上下方同時進行維修作業。在井道或底坑有人作業時,作業人員上方不得進行任何其他操作。
12、停機檢修時,必須在各層廳門口和轎廂操縱盤處掛貼“維修中,暫停使用”的字樣標牌。維修結束,可以恢復使用時,應將所掛標牌全部取回。
13、需要動用明火時,必須征得有關安全部門同意,并做好消防準備工作。
14、當需要更換拽引鋼絲繩、曳引機時,應將轎廂升到頂層,對重裝置用足夠強度的木柱在底部頂住,轎廂用抗強度大于空轎廂自重量的鋼絲繩和合格的手拉葫蘆,將轎廂吊在承重梁上,并且人為將安全鉗卡住導軌。這一操作需周密慎重。否則,將發生轎廂墜落的嚴重惡性事故。
15、在做起重吊裝工作前,必須仔細檢查起吊工具的承載能力和完好性。手控葫蘆傳動部分是否靈活,鏈體和鉤是否有裂縫,手拉小鏈是否會跑鏈或掉鏈。起吊鋼絲繩不能有斷股和嚴重斷絲現象,不能嚴重銹蝕。
16、用繩卡頭做繩索的鋼絲繩與鋼絲繩卡頭的規格必須匹配,卡頭壓板應裝在鋼絲繩受力的一邊,對直徑16毫米以下的鋼絲繩,所使用的鋼絲繩卡頭不少于三個,被夾繩的長度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,且最短長度不小于300毫米,每個卡頭間的間距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。而且只準將兩根相同規格的鋼絲繩用卡頭卡住,嚴禁三根或不同規格的鋼絲繩用卡觀卡在一起。
17、電梯外廳拆除后或安裝前,必須在廳門口處設置牢固可靠的安全護欄,并掛有醒目的標志“門已拆除,小心墜落”的警示牌。
18、當門鎖電接點發生故障,應及時修復,嚴禁采用短接門鎖接點的方法繼續使用電梯。如果為了維修電梯的需要,必須臨時短接門鎖接點,則應該斷開門電路,不使廳、轎門自行打開,始終處于關閉狀態。
19、在運轉的繩輪兩旁清洗鋼絲繩,必須注意電梯運行方向。清洗對重方向的鋼絲繩應開上升車,清洗轎廂方向的鋼絲繩應開下降車。
20、在手動移動轎廂前,必須斷開電梯總電源開關,用手動松閘裝置松閘。不允許采用拆卸制動器彈簧的方法來松閘。
21、檢修結束后,試車時應徹底判明井道內、轎廂、底坑中確實無人,所用工具物品清點齊全,人處在安全地方時,方可試車運行。在試車過程中嚴禁載客載貨。
22、在轎頂進行維修保養時,應精神集中,身體及其他物品不得超出護欄,電梯運行時嚴禁站在上梁上,以免發生撞頂傷人事故。
23、維修、保養時所使用的小型工具應集中放在工具袋內,使用完畢應隨手放好,禁止亂扔亂放。